一、学校简介
宜春学院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办学历史悠久的全日制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地处赣西中心城市——江西省宜春市,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现有本部校区、北校区和新校区三个校区,占地近2000亩,有全日制在校生近2万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10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43%以上,博士、硕士占专任教师比例80%以上,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江西省“双千计划”项目人选等省级以上人才70余人次。学校外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技大学博士生导师陈仙辉等100多名高级专家为客座教授。
现有19个教学院,11大学科门类,67个本科专业。有专业学位硕士点1个,省级一流学科1个。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一流特色专业2个,教育部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7个,省特色专业8个,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2个,教育部“新农科”项目2项、“新工科”项目1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
现有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中心)4个,省发改委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中心、基地)6个,省文化厅重点基地1个,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获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省级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600多个。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和示范园25个。
学校大力推进科研强校,注重科研反哺教学。近年来,教师年均科研经费超6万元,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80余项,其它各类项目1500余项;获省级以上成果奖32项;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300余篇,出版专著(译著)110余部;在生物医药、美容医学、两系杂交水稻等方面的研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学校聚焦有特色高水平地方应用型大学办学定位,不断推进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学校的办学层次、办学声誉不断提升:2006年,开展留学生教育;2007年,以“良好+”成绩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2015年,被批准为江西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 ;2017年,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2018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获得好评;2019年,入选50所“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2020年,与俄罗斯萨马拉社会与师范大学联合申报的音乐学专业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获教育部批准;2021、2022年,连续两年入选全国新建本科院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百强名单。
进入新发展阶段,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走创新发展、内涵发展、转型发展、特色发展之路,着力打造事业发展的“升级版”,为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地方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引进对象
第一类:在学科领域作出杰出贡献、获得国家级教学与科研成果奖励、国内外公认的杰出人才,且近5年获得国家级“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项目并通过结题验收。
第二类:在学科领域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一等或教学成果特等奖励、同行专家高度认可的拔尖人才,且近5年获得国家级项目资助、或省部级“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项目并通过结题验收。
第三类:在学科领域作出较大贡献、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二等或教学成果一等以上奖励、同行专家认可的学科(方向)领军人才,且近5年获得过省部级以上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并在本学科领域权威期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第四类:在学科领域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专业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具有保持或赶超本领域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且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三等或教学成果二等以上奖励,或近5年获得过省部级以上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或在本学科领域权威期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第五类:其他学科(专业)急需的博士研究生。
三、引才计划
引进岗位 | 专业或方向 | 其他条件 | 引进人数 |
文传学院教研岗 | 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方向)、地理科学 | 新闻传播学专业要求本硕博学习经历中至少有两个或以上阶段是新闻传播学学习经历;地理科学专业要求40周岁以内(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4 |
政法学院教研岗 | 法学、农业(农林经济管理“三农”问题方向) | 40周岁以内(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3 |
马院教研岗 | 哲学、理论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40周岁以内(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 | 4 |
经管学院教研岗 | 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 | 40周岁以内(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数量经济学、企业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市场营销专业优先。 | 6 |
外语学院教研岗 | 英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 2 |
音舞学院教研岗 | 艺术学理论(音乐、舞蹈方向)、音乐与舞蹈学、学前教育学 | | 2 |
美设学院教研岗 | 美术学、设计学 | 40周岁以内(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2 |
书法学院教研岗 | 美术、艺术学、美术学 | 本科或硕士为书法学专业或方向。 | 1 |
数计教学教研岗 |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控制工程、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与工程、网络与信息安全、数学、课程与教学论(数学方向)、学科教学(数学) | | 4 |
理工学院教研岗 | 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矿业工程 | 40周岁以内(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有主持国家级项目、有科研院所或相关行业工作经历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土木工程方向要求本科所学专业为土木工程或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为土木类专业;物理学专业要求在本专业发表高水平期刊论文(中科院二区以上)一篇以上;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矿业工程三个专业要求锂电新能源方向。 | 7 |
化生学院教研岗 | 药学、制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 | 40周岁以内(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9 |
生科学院教研岗1 | 基础兽医学、临床兽医学、畜牧学、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 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基础兽医学、临床兽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或有动物医院临床工作经历者优先。 | 3 |
生科学院教研岗2 |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化学工程、风景园林、风景园林学、建筑学、农业工程 | 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专业要求大气污染治理、环保工程设计、水污染治理等研究方向;风景园林专业要求本硕为园林或风景园林方向。 | 3 |
生科学院教研岗3 |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植物学、果树学 | 40周岁以内(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植物学要求花卉育种方向或者植物分类方向。 | 1 |
医学院教研岗 | 医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护理学)、发酵工程 | 其中发酵工程专业具有博士后工作经历优先。 | 4 |
美容医学院教研岗 | 外科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40周岁以内(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2 |
体育学院教研岗 | 体育学 | | 3 |
合计 | 60 |
四、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须与引才岗位所要求专业代码一致;若引才岗位按照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则该专业大类目录中的具体专业均可报考;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报考人员可选择引才岗位中相近专业报考,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通过比对专业课程设置等方式,综合研判认定;
3.第一类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二类人才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三类人才年龄不超过48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除特别说明外,四、五类人才均要求在45周岁以内(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服务期8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组织、参与或支持损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的人员;
4.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五、引才待遇
1.第一和第二类人才引进待遇,一人一议。
2.其他类人才引进待遇
解决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根据聘用合同和考核结果享受如下待遇:
人才 类别 | 安家费及人才津贴(税后) | 博士津贴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其他 |
第三类 | 40万-64万 | 服务期内学位津贴1000元/月。到校后(服务期内)获得主持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则学位津贴调整为3000元/月,发放期3年。 | 文科7万、 理工科12万 | 前三年享受七级副教授绩效工资,符合条件者可申报学校内聘教授,入选后可享受相应岗位绩效工资待遇。 |
第四类 | 35万-47万 |
第五类 | 30万 |
特别优秀等情形的博士,其配偶如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的可酌情安排工作。若为我校学科专业特别紧缺人才,可实行一人一议。
六、待遇支付方式
1.安家费第一年支持30%,余下部分7年平均支付;或凭购房合同全部用于预借购房款;
2.学位津贴随工资按月发放;
3.科研启动费使用按宜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有关办法进行。
七、录用程序
1.考试方式:采用面试、试讲、考察相结合方式。
2.体检:在学校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
3.录用: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报上级人社部门及编制管理部门审核后,办理上编手续。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为确保您方便、快捷的应聘我校
投递邮箱:ycxyzpb@163.com,邮件名为:姓名+学历+应聘岗位+毕业学校及专业。
截止时间:博士报名截止2023年12月31日。
九、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795-3202690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学府路576号 邮编:33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