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抓牢抓实党建最大政绩,压紧压实党建第一责任,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党建工作新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层层压实党建第一责任
1. 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科学制定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责清单,明确党委(党组)成员抓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职责任务,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市委巡察组要把党委(党组)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和制度建设作为巡察重要内容,巡察情况及时向市委报告。建立党建专项督查和定期巡察制度,对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采取明查暗访方式开展专项督查;对年度党建工作,开展定期巡察,通报问题,督促整改,抓好落实。完善市、县、乡三级党委书记联述联评联考制度,每年组织部分乡镇(街道)党委书记集中述职,并列入县市区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2. 落实组织部门直接责任。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协调职能,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县市区委组织部长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直接责任报告制度和重点工作督办制度,落实直接责任考核办法,确保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充实各级党建办工作力量,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宣传、机关工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等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协调、行业系统具体指导、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的齐抓共管基层党建工作合力。
3. 坚持正向激励与从严问责并重。打通党建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让党建最大政绩导向更为鲜明。把党建责任落实情况与干部选拔任用、奖惩挂钩,对认真履行党建责任、工作业绩突出的,优先予以提拔重用。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不落实党建工作任务或未按期完成的,检查考核不合格或出现重大问题的,以及其他失职失责情形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依纪依规进行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直至纪律处分。凡落实党建责任不力被追责问责的,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其后备干部资格;当年度领导班子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二、严肃基层党内政治生活
4. 加强思想政治理论武装。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不断增强思想理论学习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定期开展集体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各级党校要把理想信念作为必修课,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用党的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加强和改进基层思想政治工作,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深入人心。积极推进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努力在弘扬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传承红色基因上走在全省前列。
5. 严格落实党组织政治生活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落实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能以其他形式取代党委(党组)领导决策。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定期讲党课;带头交流思想,诚恳听取意见,模范执行党支部通过的各项决议,引导和带动其他党员认真参加组织生活。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
6. 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在农村、社区,要以党员学习议事日为主要形式,按照“学、讲、听、评、议、定”程序,开展学习议事活动;其他领域基层党组织,每月要相对固定一天,集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围绕增强党性、提高素质设计党日主题,突出主题党日活动的政治性、规范性、实效性,防止庸俗化、随意化、娱乐化。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组织生活会和党课,可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入党纪念日、佩戴党员徽章、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增强党员意识,强化党性观念;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党员进社区、结对帮扶等活动,激励和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常态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7. 深化学习教育主题。以“迎接十九大、做合格党员”为主题,组织党员干部践行“四讲四有”,做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坚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民主评议等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贴近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有步骤不间断地学习,以知促行,以学促做,努力做到学习教育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
8. 注重查找解决问题。结合全市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认真查摆问题,扎实开展整改。对照“四讲四有”负面清单,把查找解决问题作为学习教育经常性的规定要求,以是否解决问题、发挥党支部和党员作用,作为检验学习教育效果的重要标尺。把开展学习教育与本地本单位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在工业、农业、旅游服务业“三升级”、在改革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安全稳定、脱贫攻坚、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中发挥作用、建功立业。
9. 建立学习教育长效机制。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基层党建七项重点任务成果,建立健全预防党员失联、违纪违法党代会代表和党员及时处置、基层党组织换届提醒、督促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基层党委要完善党支部学习教育主题报备、活动纪实、现场指导、检查考核等制度,建立工作台账。组织部门要把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情况,列入专项督查和定期巡察的内容。
四、全面巩固基层战斗堡垒
10. 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牢固树立“党建+”理念,深入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坚持群众路线,巩固完善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各项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努力在党建为民方面走在全省前列。
11. 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以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着力优化班子结构,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加强村(社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积极参与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坚持全县统筹,一村(社区)一策,精准施策,扎实开展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集中整治工作。坚持驻村帮助工作与培养锻炼干部相结合,严格驻村工作纪律和分片管理制度,发挥好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在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中的积极作用。以建章立制、开展正常活动为重点,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工作有效覆盖。未单独建立党组织的,可通过先行组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积极开展党的工作。统筹推进机关、事业、国企、中小学校等领域基层党建工作任务的落实。
12. 加强基层思想阵地建设。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加强思想理论教育阵地、新闻舆论阵地、文化传播阵地建设和管理。积极倡导好家风好家训,传播好人文化,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层落地生根。提高基层党组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积极引导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正言正行,积极引导宗教活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乡镇(街道)每年要组织村(社区)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排查,坚决防止利用宗教势力干扰基层事务、影响基层稳定。
五、从严管理基层党员队伍
13. 坚持把管理引导立在前面。全面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八严一关怀”意见,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双推双引双培”、设岗定责、先锋创绩、民主评议、处置不合格党员、疏通党员出口等制度,构建把管理引导立在前面,严把党员入口、严格日常管理、严格评议处置的完整工作链条,打造党员教育管理的“宜春样板”。
14. 破解流动党员、失联党员管理难题。依托驻外机构和商会建立党组织,发挥QQ群、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建立网络学习交流群,探索“互联网+”模式搞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千方百计减少失联党员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对失联党员实行另册管理。加强与公安、民政、计生、房管等部门协调配合,抓住清明、中秋、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查找失联党员。严格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定期对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进行排查,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管理。
15. 强化党内激励关怀帮扶。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和爱护党员,通过走访慰问、谈心谈话、结对帮扶、设立党内帮扶资金等措施,帮助支持生产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党员归属感、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发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16. 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各地要因地制宜,理清发展思路,引导村级组织通过盘活集体资产、引进电商项目、加快土地流转、发展生态农业、搞好乡村旅游等多种途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切实解决村级“无钱办事”的问题。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攻坚计划”,从今年起,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全市基本消除无集体经济收入“空壳”村,集体经济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全市行政村总数的30%。2017年,全市20%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至少消除30%的集体经济收入“空壳”村。
17. 落实帮扶政策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2017年,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刚性政策,对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在建设用地指标、税费优惠、金融机构支持等方面出台具体办法。设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县级财政每年落实不少于100万元的资金,根据本地经济薄弱村数量和年度扶持计划,对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各县市区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协调。
七、继续加大基层党建投入保障
18. 继续加大基层党建经费投入。在全面落实现有基层党建经费的基础上,从今年起,村、社区党组织活动经费标准由每名党员每年160元提高到200元;新增部分由市、县财政分别承担40%、60%,并全部拨付到村、社区。2017年,市财政新增不少于50万元、县级财政新增不少于30万元的基层党建项目建设经费,主要用于服务型基层党组织示范点建设和扶助困难基层党组织,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统筹使用。落实市、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20万元、县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万元,并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
19. 设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专项资金。对50年(含50年)以上党龄且无固定收入老党员进行生活补助,对建档立卡贫困党员进行贫困救助,对困难党员创业贷款进行贴息补助。党内激励关怀帮扶专项资金,由市、县两级按照2:8比例分担。其中,市本级承担部分,由市财政负担80%,市级留存党费负担20%;县级承担部分,主要以财政投入为主。
八、推行“整乡提升、整县推进”工作模式
20. 打造一批党建先进示范乡镇。2017年内,各县市区要对照基层党组织“五星创评”的相关指标,结合实际制定目标明确、好操作、能考核的基层党建先进示范乡镇(街道)建设标准,按照不少于20%的比例,打造一批领域全覆盖、工作无短板、特色较鲜明的基层党建先进示范乡镇(街道),树立标杆,示范带动。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全市80%以上的乡镇(街道)基层党建工作都实现全面提升、整体推进。
21. 创建一批基层党建特色品牌。各县市区要在抓好基础工作的同时,改革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推出1至2项全面铺开的基层党建特色工作,通过集中力量、持续发力,在全市形成一批各具特点、成效明显、可复制的基层党建特色品牌,增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影响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各地“整乡提升、整县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列入2017年县市区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九、纵深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22. 严格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县乡党委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和指导。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市统一的“三公”经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落实基层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县乡纪委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强化问责,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的落实。
23. 加大集中整治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力度。各地要按照“全面检查、一个不漏”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重点检查基层在脱贫攻坚、新农村建设、为民办事、“三资”管理、部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对实际存在问题的“零报告”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问责。县乡纪委要组织力量重点查处一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典型案件,对集中整治期间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严肃处理。加大对乡村两级巡察力度,把监督触角向村组延伸;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基层干部作风问题偏多、群众反映强烈、工作走过场的地方单位,严肃追究基层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十、营造迎接党的十九大浓厚氛围
24. 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着力解决全市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25. 大力营造宣传舆论氛围。坚持开展“书记与典型”谈心活动,选树一批、宣传一批身边的典型,弘扬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宜春好人文化。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推广“月光夜谈”、“议事堂”等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加强与省内外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主动对接“基层党建创新江西行”活动,积极宣传宜春基层党建经验做法。市属新闻媒体要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夕,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版面宣传报道我市近年来基层党建工作取得的新成果。十九大召开后,要抓好大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推动大会精神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
(此件发至乡镇)